3、
闹钟响起的时候我看了时间,是四点半。
清晨的四点半。
我迷迷糊糊的能感觉到睡在我身边的人坐起身,我能感觉得到他有在看我,我能感觉得到他在揉我的头发,他声音很低沉,有些沙哑:“王源儿?”
我皱了皱眉抓住他在我头顶的手拿进被窝捂着。
“王源儿?”
“干嘛呀你......”微睁着眼睛,我能够清晰的在黑暗中看见他的轮廓。
“我先走了阿。”
从枕头底下掏出手机,明亮的灯光瞬间刺激的眼睛生疼,揉了揉,缓过劲:“上哪去......”
“我得快回学校,这个点溜进去检查不到学生证,你爸妈一会醒了,我也说不清楚。”
他抽出手,怀里空了,他在穿衣服,淅淅沥沥的声音还有皮带扣和钥匙相撞的金属声,我其实已经醒了,只是思绪还不太清晰,大脑还不够清醒,我不太敢说话,怕不小心迷迷糊糊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就只有嘘着眼睛偷偷瞄他的背影,装作我又睡着了。
我听到他在叹气,我听到他叽叽咕咕的小声抱怨,好早啊,好冷啊,好烦啊。
最后是外套,我看见他提起我的靴子和自己书包站在床边面对着我吓得我立马闭上眼睛,他说:“王源儿,下次见面得元旦了。”
我没有说话,继续装睡,然后他的叹息和脚步声被无限放大回响在我的脑海里,他关门的撞击声和跑下楼的动静循环叩击着我的心房,不给我丝毫喘息的机会,全身心密密麻麻被他统统占据。
王源,你真的,不想说些什么吗?
我连忙急匆匆的掀开被子,翻身下床,赤着脚几步跑到床边,拉开窗帘,推开窗户,寒风呼啦啦的涌进来,天啦,我真的疯了,止不住打发抖,牙齿打颤,我看着他小小的身影跑出楼道。
“王俊凯!”顾虑着爸妈,声音很小,他没有停留,没有转头。
“王俊凯!”还是没有听到,越跑越远。
妈的,平时不是耳朵挺灵光的吗!气急不过,在桌上抓着什么丢什么,草稿本,盒装纸巾,橡皮擦,签字笔,文具袋,终于在我下定决定准备丢出数学书的时候他转了过来,遥遥的看着我,就像看......神经病......
他跑到窗户下,一点一点捡起我丢掉的东西垒好放在花坛边,双手作成喇叭形状:“王源儿!你干嘛!吃错药了啊!”
深吸一口气,管他妈的:“你走怎么不跟我说啊你!”好吧,我故意的
“谁没说啊!自己睡的像死猪!”
“去死!”
......
“关窗户!冷不冷啊你!傻样,我得去学校了,你小心别着凉了!”他挥了挥手,转身要走。
“王俊凯!”我觉得我能听到他鼻腔里发出略带疑惑的,嗯?“我......我.......我会发短信给你的!”
然后他就笑开来,猫纹都起了,咧着一口大白牙,傻里傻气的,看的我都忍不住跟着傻笑,脑袋里突然就迸出一段旋律,一首老歌。
你怎么可以这样,笑容打败太阳,甚至比我还要更好看。
我看着他上了车,消失在我是视线里,关上窗户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近乎冻僵了,这一段短的要命的对话几乎麻痹了我的感官,我真的是完败了。
缩上床取暖的时候才发现枕边的肥猫醒了,它黄橙橙的大眼睛看着我,似乎在思考我是谁,你当然不知道我是谁,我收下你的时候你睡的昏天黑地日月无光,王俊凯那个下手没轻没重的东西都没能揉醒你,你知道什么。
一手捞过来放在臂弯里搂着,它不认生,略微的挣扎了一下就乖乖躺在我怀里:“karry?Karry?Karry?”
它有些疑惑,估计在想这他妈是哪个神经病。
嗯,是挺神经的,我也觉得我挺神经的,不仅神经还魔障了,我和王俊凯从小相识,以前还是邻居,住在郊区老旧的居民房里,从小我就跟在他屁股后面狐假虎威,在孩子群里称王称霸。
我们和过泥巴,整个下午在马路边丢稀泥,然后一身脏的回家被打过屁股,接着肩膀挨着肩膀的坐在楼梯间哭鼻子。
我们爬过大榕树,然后把裤子摩擦出好几条线头好几个洞,狼狈不堪的回家蹲墙角。
我们下水摸过小虾米,然后一起摔进小溪里打湿了全身,犹犹豫豫的在家门口磨蹭着不敢开门。
我们干过各种恶作剧,后来我家搬走了,他家也搬走了,巴南和九龙坡,说长不长说短不短,隔着鱼洞,隔着新山村,隔着袁家岗,隔着杨家坪,隔着310路的公交车,隔着两条轻轨线,我死皮赖脸的每天给他打电话发短信,终于没有疏远我们之间的距离,后来他去了八中,我考了三中,再后来他考了八中,我跟着考了八中。
我一路尾随着他,从流鼻涕,捉迷藏的小屁孩,直到现在,我把小小的心思藏在心脏最边缘最晦暗的角落,不让他发现,然而每一次的面对面,它便分毫毕现的出现,嘶吼着,抓狂着,磨损着我的心脏,我还能坚持多久,才不会吓跑他。我拼了命的,想尽办法的维持着我们的关系,还要小心翼翼的避讳着不让他察觉我是多么的离不开他。
我们之间本无缘分,全靠我死撑。
4、
今天天气意外的好,对于重庆这种本就多雾的城市而言,在冬季大约能出个几次的太阳已经上天垂怜了,学校的树木长得葱郁,我的教室在二楼,右边是满目的葱翠,遮天蔽日,这里的冬天,我似乎很少看到有叶子掉的很厉害的时候,导致我一度觉得课本里面学的那些描写冬天都句子都是假的。
什么光秃秃的树干。
什么南飞的燕子。
什么皑皑白雪。
都是没有的,这里的冬天,树木长青,很少会看到所谓的光秃秃的树杆。
喏,窗外电线杆上还停着麻雀呢。
更别说是雪了,还是不知道多少年前飘过一次小雪花,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我有跟千玺讲过,我说,好羡慕你在北方啊,老北京的老胡同,老胡同里的糖葫芦,然后看着瓦片上厚厚的白雪,那滋味~
他轻笑,你真傻,胡同你们有瓷器口,糖葫芦这种东西到处都有,想看雪去仙女山啊,上面骑马,滑雪,看风景,总归比过所谓胡同里的老脏破旧。
我回他,千玺你不懂,老北京有老北京的味道,有历史和记忆的味道。
然后他笑我,笑我感性,笑我矫情,笑我像个女孩子一样瞎讲究。
我呸!
同桌是个男生,他毕生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在上午的最后一节课倒数下课,临近打铃的时候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腕表,现在又开始了,嘴里还念念有词的倒数,这孩子对午饭这种东西真是情有独钟,完全是魔障了。
我用手肘碰碰他:“哥们,你这表什么时候准过。”
他没看我,躲了躲:“我昨晚刚调过,我保证!今天连秒针都准的!”
5、
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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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瘪瘪嘴:“1个铲铲1,说你不准就是不准。”然后颇具嘲笑意味的在他耳边笑出声来,抬头的一瞬间,我看见有人站在窗前,他眯着眼,看着我,有些威胁的意思。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无非就是,王源儿你又不认真听课;王源儿你考试怎么办;王源儿你能不能上点心。我知道,我就故意冲着他傻笑,他拿我没办法。
对于王俊凯而言,我觉得他认为我始终是停留在我们初识时的模样,傻乎乎的,天真可爱,纯洁无暇的,我得缓缓,说的我自己都想吐......其实我已经长大,开始学着世故,只是对于他,我努力的抱着从前的纯真,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拿着从前的眼光面对我,还是对一切都装作不知道,因为我自知,我的掩饰从来就蹩脚。
比如在公司他和经纪人意见不合起了冲突,我会不动声色的插到他们中间,故意打岔犯浑,尽量把话题变得轻松起来,最好逗的他们笑,然而从前的我铁定是帮着王俊凯死缠烂打,火上浇油,完全是唯恐天下不乱。
他举起一个塑料袋在耳边晃,彼时刚好下课,于是他的傻样被全班同学尽数看到,他尴尬的放下手,摆出面瘫脸,可这丝毫不妨碍这件事成为他的一个笑料。
有些好事,捣蛋的同学会故意敲敲我的桌子,咳咳,你家王俊凯来看你了。
我皱眉,你别他妈胡说。
其实我在窃喜,我喜欢听到这样的言词,‘你家王俊凯’,我和他亲密的关系似乎成了公开的秘密,虽然事实并不是如此,但这不妨碍我在外界的言辞里寻找自我安慰,怪不得我狭隘无耻,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且永远不能告诉他,那么没有安慰就只有死掉。
我很早就开始做好心理建设,我想我能够平静的看着他挽起另一个女孩子的手,然后笑眯眯的看着我,我便会笑的比他更灿烂,打趣一样的喊,嫂子好~
当然,我私心希望他如果找了其他女孩子,最好离开我的生活,麻溜滚蛋,滚的越远越好。
他走进教室,班上有些胆子大的女同学会开他的玩笑,来找你家王源啊。
他笑的得体,没有回应,嘴角上扬,可我还是不高兴,他眼里格外平静,这样的玩笑于他而言起不了任何波澜,所以我知道,我是他的好兄弟,好哥们。
仅此而已。
我拿出钱包:“老王,我把钱给你吧。”
他立马黑了脸,我暗自得意,你必须为了我有情感起伏,必须有。